消防职业资格培训

当前位置:首页-课程体系-消防培训时间:2018-04-09

  (一)消防员共设五个等级,分别为:
  
  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
  
  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
  
  高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
  
  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
  
  建(构)筑物消防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  
 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:
  
  (1)消防安全检查;
  
  (2)消防控制室监控;
  
  (3)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;
  
  (4)消防安全管理等
  
  初中级一般是日常值班、消防设施应用及简单维护,越高级越倾向于专项检查,设施专业维护及管理、评估工作。
  
  (二)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培训(240课时)
  
  根据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》(初级部分)的要求,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培训期限不少于240标准学时,经正规培训,并取得结业证书,才能申报。培训场地为标准教师,配备挂图、教具、多媒体演示及播放设备等,技能培训场地所配备典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固定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,具有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和器材设施。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,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百分制,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,功能测试等方式。鉴定时间:理论考试90分钟,技能操作考核30分钟,达到基本要求,职业道德、职业守则、消防基础知识及工作要求,教学鉴定分离。
  
  (三)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240课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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